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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家老大
重点是
如果法案通过了
谁敢请这育婴假
怀孕的妇女都怕被资遣了
何况还要公司给你有薪的育婴假
(原作者于 2007-12-13 05:09:42 重新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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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
我也不敢请这种假,还不如贴补我要付的褓母费 ><
或是让我有优惠所得税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yen
叙 mama讲的+1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Sally.彤妈*╮
虽然这是一大福音
但可能以后公司都不会请" 还没结婚怀孕的了"
因为来个" 二年的薪资可领又可休" 公司还要请妳们做啥?
虽然这是很保障我们妇女
但真的可行吗?
就如同妈妈说的" 有工作就不错了谁敢请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猪仔妈
感觉上这又是为了选举在炒作
说的也是一般如果是呆在小公司大概也不敢请ㄅ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宇杰妈咪
这个真的不太理想~
小企业应该就不敢请未婚或是结婚还打算生小孩的妇女了~
女生以后要找工作会变困难~
觉得到不如实际补贴就好~
之前劳保生产给付是一个月,我怀孕时初审通过给两个月了
但一直到我生都还没三审通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小慈
请产假56天后
今年绩效变差了
所以
相对年终奖金就减少了
所以半年育婴假
谁敢请呀!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流星在微笑
政府的美意是很好,但这种规定适于于外商公司或大企业
一般小企业怎么可能让员工休半年的假还给薪,要是我是老闆,我也不敢请女性了已婚的可能随时会怀孕,未婚的也可能会随时怀孕,行政工作的话我大概只敢请18左右出头的草莓族妹妹或过35以上的不婚熟女来做吧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叶子
这类福利只对公务人员有利~
他们不管再怎么请,都不怕职务不保~
私人企业,一定会有奥步~
唉~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尧尧马麻
看起来是好康,实际上却是让妈妈们更难找工作吧
在职的妈妈们真的敢请的有多少人?(不包含公务人员)
正再找工作的妈妈们一定会受到更大的阻力吧!(公司就不想用了)
真的是恶搞一通耶!!
千万不要通过这种法案啦
要的话,年初还是去年在说的劳保生育给付由1增加到2个月,
通过这种的,对大家比较好吧!
不会妨碍到公司营运,大家又可以领到现金
只是后来就不了了之啦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小葫芦
我觉得很好啊很期望可以通过?
为什么大家都这么絶望咧?
台湾人真的很可怜, 有好的福利也要怪, 我想雇主也是要教育的, 需要一段时间, 但一定要有第一步, 在芬兰, 他们可以请有薪育婴假多达半年咧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沛沛
时机歹怕失业,谁敢休有薪育婴假?!
别流口水了那只有公家机关而以。
有谁敢说
经济那么差
我也认为该换党换人做了
最后一定人民付钱。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珊&紘爆发
这类福利只对公务人员有利~
他们不管再怎么请,都不怕职务不保~
私人企业,一定会有奥步~
唉~
===========================+1
如果我请了二年假后工作职位还在;我一定请
那来算算
我的状况
935生儿子休56天的产假
937开始休"半年有薪育婴假"<<真好有钱领,又可以照顾小孩>>
951要好好给他努力工作上班啰
955不好意思这时又不小心又怀孕了
962月我生了又休了56的产假后
964再给他"半年有薪育婴假"<<我想我应该没工作了>>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Misia╭°♡
给楼上11楼的妈妈:
好的福利大家当然很希望通过!
但每个福利、制度并不一定适用在任何国家,至少目前在台湾景气不佳的状况下,这个草案可能会造成劳资两败俱伤。
只是希望政府或立委推出任何草案或政策时,能够想清楚后续的配套措施,而不是只看到眼前。
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考量。提供以下新闻供大家参考:
新闻》育婴假扩大 中小企:害惨了
更新日期:2007/12/13 04:39 陈凤英/台北报导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初审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无论公司大小,受僱者任满一年即可申请育婴留职停薪,中小企业首当其冲。中小企业协会理事长林秉彬十二日痛批,立委此举不但不能讨好劳工,反而会害死中小企业,劳资两败俱伤。近期他将拜会立委,寻求补救之道。
林秉彬强调,现在时间歹歹,景气不佳,中小企业都快撑不下去了,立法院挑这个时候扩大育婴假适用範围,「根本是莫名其妙」,时机不对也没必要性。
面对少子化趋势,「两性工作平等法」原规定受僱卅人以上之受僱者,可在子女满三岁前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最长两年,但林秉彬透露,立法通过此法两、三年以来,妇女申请育婴留职停薪的比率大概只有一%,显示政策与劳工实际需求有落差。
林秉彬说,目前全台共有一二四万家中小企业,就业人口约七七○万人,平均每家企业僱用六.二人。对中大型企业而言,一个人请假还有其他可以调派;但对中小企业来说,不管任何一个人请两年育婴假,就会加重其他人的工作负担,造成运作的困难。
再者,中小企业的职位,通常是「一个萝蔔一个坑」,可能相当专精的业务部份,公司内其他同事不一定相当了解,整个公司程序性的运作就会受到冲击。林秉彬直言,扩大育婴假适用範围,「影响比实施周休二日还要大上数倍。」
林秉彬强调,扩大育婴假适用範围不但没能讨好劳工,反而会「害死中小企业」,企业可能因此减少僱用四十岁以下妇女,贸然修法,只会让妇女不敢请育婴假,不但没有意义,也将造成劳资两败俱伤。
==========================================================
来源:Yahoo!奇摩新闻→【中时电子报】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Sally.彤妈*╮
对我觉得如果是" 劳保多拿12个月" 这样还比较实际一点
妳说要在中小企业
要请: 半年或2年都还要有薪水拿
今日我是老闆
我也不可能
因为景气差
那有可能是这样的方案通过
大家先想想整体的环境吧
哎又是选举的花式了真的是
台湾能不能进步一点啊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少紘ㄉ妈
我们公司规模不大
给你请2个月还给薪就不错了
怎可能请育婴假
找自己麻烦也还是别想的太美好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Lily - 小其妈
我支持原本的半年有薪育婴假但主要政府还是要有相对的配套,可以补助给企业们而且较长的空缺, 企业主也比较好找约聘人员才对
妈妈们可以安心在家做完月子后,又自己带半年小孩约小朋友快一岁才外出上班, 是很棒的想法每个月又有一点收入,不用看老公面子还可以照自己的想法过生活, 当然大部份都是贡献给小宝宝
希望这条可以快点通过但还是很高兴己初审通过育婴假开放给所有企业啦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Urmila
其实我觉得这项法令对妇女的就业有阻碍,
虽然立意虽美,可是以台湾的产业型态跟国家发展,
并不适宜!
我只觉得忧心,并不期待法令通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My Melody
以现在这样不景气来说
会不会还没回公司上班,公司就倒了
还有服务业应该也不适用吧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 阿宝ㄉ妈妈 *~*
像我家小小公司
劳退健保等费用加上薪资每个员工都是战力
没有上班还要付1500024000元强人所难
法案真的能过时机这么不好中小企业雇主去跳楼吧!
或是员工通通约聘唉
应该讨论国家竞争力治安民生物价
蓝绿浪费金钱时间在这种荒诞的薪育婴假上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MOMO
还不如增加给薪产假陪产假,蓝绿在这样乱搞台湾就完蛋。
大陆的产假至少有90天。
-----------------------------------------------------------
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子女时所享受的特殊假期,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90天。
上述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小慧
我才不敢请咧!公司一个萝蔔一个坑,请回来可能职位不保,这项表面虽是福利,但只会害惨某些族群更加找不到工作!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fangtzu
我本身也刚生完 也想自己带小孩也觉得产假太短
但目前 在夫家公司上班中
夫家经营中小企业
昨天看到这篇报导
直觉想 谁敢请假 !! 是我 我也不敢阿
而中小企业的老闆 也请不起这些人
唉每每选举要到了 大家就开始出怪招
真是够了!!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fangtzu
哇!! 14楼妈妈说的真好
不是大家有好福利不赞成通过
而是配套措施不完整
这篇报导真的是中小企业的心声阿
在中小企业上班的我 深深的明了这点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杜鹃妈
我觉得直接提高生育津贴
男性陪产假少则1星期多则1个月
或者每月实质补贴育儿津贴(如保母费)
政府的美意心领了
若真的要我请育婴假,可能就是做好"要离职"的想法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小米酱
我也不敢请这种假,还不如贴补褓母费or提高生育津贴
还比较实际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yukino
劳委会提的半年半薪方案,看起来是政府出钱
又不是资方要出钱? 对资方而言,育婴假就是留职停薪
资方连这点弹性都不愿意给劳工,实在满小气的
我不这么在意津贴,我在意的是"假"
产假真得满短的
可以自已多照顾宝宝半年至一年,对我是很值得的
每次提到台湾生育率低,就怪政府
当朝野政府要针对这方面讨论政策时,又说这是无用的政策
那是就放着烂吗? 就算是被了选举,两党才有动作
我觉得也是应该的,至少虽然有薪育婴假看来是无望
男性陪产假可以多一天,我住院时就可以叫老公来陪我啰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Richard's妈咪
这种「福利」,一般民间公司根本不会实行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倒楣的还是我们这些妈妈。
我就深受其害,一怀孕就被开除,连资遣费等都没拿到,我还以为去劳委会申诉有办法,谁知到也没用,劳委会说我可以去告他,废话~我要是有钱告他干嘛还要申诉??所以我对这些政府开的支票完全没信心,都是为了选票而开的,唉!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 gbaby
如果这种法案过
我想企业业主们应该都不愿意请"正式员工"了
可能以后都会变成 "签约工 "
约满续签 不适就请走
(不知有没违法)
不然就是企业都关门了
到工资便宜的地方设厂好了
这种政策 看不出真的哪里好
因为这项条列 也许以前会让妳请的企业
变的不敢让妳请假 因为要额外支付薪水
那计画想生三个的生完一个再一个
还用上班吗 ?? 业主可能会跳楼
- 赞同 0 0 发布于 3年前 (2021-06-0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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